一个背包 一个小三 开着卡车 四处流浪

我不呆,但发呆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7-11-27 12:44:57

我是一个喜欢发呆的人。据说,没事就发呆是一个明显的老年标志。可是,如果据此肯定我已经上了年纪的话,事实却恰好相反。我媳妇今年23岁,虽然我比她大了5岁,但很多初次见到我们的人都不约而同地认为我才是那把嫩草。所以说,有时候青春是件无可奈何的事情,我也不想的。对我来说,发呆是很好的娱乐方式:倚在办公室的桌子上,手拿一张报纸;拎张摇椅窝在太阳地里;或者,在树阴下铺块凉席,无论采取何种姿势,我都能很快地进入到发呆的状态中。不管怎么说,发呆总比回忆过去或展望将来乐趣许多,以后有太多的不确定,想了也是白想,未发生的总不会以意志为转移,而回忆却总是真假难辩,有时候遇到一些人或事想不起来是很难受的。只有发呆四大皆空,不耗费体力,又不用花钱,实为居家旅行之良品。最近天气比较寒冷,寒流像赶集一样拥挤,下班以后,所有室外活动完全停止,只是开了暖气,冬眠一样窝在家里。长此以往,我很怀疑会长出一身厚毛来,出门以后都能冒充貂皮大衣。不过,以古人的意境来看,冬天听雪夜读书倒是很中产阶级的,如果能顺便搞出些红袖添香共剪西窗烛的话,到了春天,是绝对有心情两只黄鹂好好鸣鸣翠柳的。很久以前买了亚当·斯密的《国富论》,那是本名声在外,砖头一样厚,能当凶器用的书。当时买的时候只是为了在书店小妹妹面前显得比较有学问,当然,这种不人性的书大抵也只能用来充充门面,买回来之后,连正眼都不会瞧上一眼。想不到,这本书在这几天却大大的派上了用场。泡一杯茶,穿睡衣往沙发里一窝——我一般不说“坐”沙发,沙发这么舒适的东西如果只用来坐比较暴殄天物,要把自己弄舒服了,像团面一样软在沙发里才好——再把脚搁在茶几上,把《国富论》拿过来放在膝盖上。这书别的没有,就是重,放在身上很有点分量,感觉像是浑身上下充满了知识,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在虚度时光。一切准备停当之后,把书打开,手里夹支笔,老话说得好,“工欲善其事,必先摆POSE”,虽然没有下雪,但是,意境全都有了......等到书本上的字慢慢模糊,暖气微熏,笔终于掉到了地上......那么,我又开始发呆了。一般,我一晚上也就发一回呆,次数绝对不能算多,发一次呆也就是一晚上而已,发完了呆,正好洗澡刷牙睡觉,一点都没耽误,第二天别人问起来昨天干嘛去了,我还能说自己看了一晚上的书,所以嘛,我不呆,只发呆。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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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烤小鸟儿 引用 删除 creation   /   2007-12-01 22:04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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